对于试管婴儿的技术,有少部分人还是存在疑问的,其中一点就是和自然法则有关,觉得试管婴儿是破坏自然法则的存在,其实不是这样的,因为自然法则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。自然法则就是不断在进步。
而试管婴儿的过程中也是存在优胜劣汰这个过程的,比如说受精卵不发育,如果养囊的话,不好的胚胎无法生长成囊胚。形成胚胎后不着床,着床后生化,这都是优胜劣汰的表现。因为它自身有缺陷,不能正常生长,所以被自然淘汰,所以就会生化。
像之前没有试管婴儿存在的时候,不孕不育的家庭就无法养育自己的孩子,所以像人贩子,贩卖小孩或者女性,这对于社会伦理来说是不允许的。社会进步之后,科技也在进步,有了试管婴儿,不孕不育的夫妻可以养育自己的孩子,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一点点儿童拐卖,妇女拐卖的事情发生。这对社会伦理来说是有好处的。当然不可能杜绝,因为有些人贩子不是为了后代,而是纯粹为了利益。
对于孕育这件事情,自然受孕时发生的宝宝走丢情况,一方面可能和家庭习惯有关,另一方面就是优胜劣汰的过程,这是自然法则。而试管婴儿技术的存在,只不过是将自然孕育受精的方式,转化成了在母体外,使宝宝有了大一些的机会出生,最后还是要移植回母体的,也就是说,还是由母体进行孕育的,同样会发生走丢的情况,也是优胜劣汰的过程。所以试管婴儿是符合自然法则的。既符合优胜劣汰适者生存,也符合进步发展。